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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(2 / 2)

狗东西?

……

“奴才小的时候养过一只大黄狗,它很乖也很听话,后来有一年冬天下过雪之后,我跟着爹…养父一起进山打猎,遇到了狼群,是它拼了命救了奴才。我跑下山去叫人,回去的时候它已经死在半道上了,浑身都是血,我就想它大概临死前也想回家看我一眼吧。”

余丰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,在这寂静的夜里更添几分悲凉。

谢承安默了默。

想起小时候,那时他约莫五、六岁的年纪,御兽园里送来了一只毛茸茸的松狮幼犬,小小的一只,浑身的毛都软软的,他当时可喜欢了,走到哪里都要抱着,晚上都要带着它一起睡觉。

可是后来父皇知道了,当着他的面一脚将那只松狮犬给踢死了。

他当时说的话,谢承安一辈子都忘记不了,“你是朕的嫡次子,是未来的储君,更是大周朝未来的帝王,身为帝王该面容严肃,充满威严,如此你的臣民才会怕你惧你,才会臣服于你听命于你,况且堂堂男子汉,整日沉迷于这种东西,简直是玩物丧志。你这样真是太让朕失望了,想当初你哥哥三岁开蒙,五岁就能熟读各类兵书史册……”

为此,当时侍奉他的太监宫女皆都受了罚。

等乾元帝负气离开之后,彼时还是孩童的谢承安偷偷的掉了泪,然后在花园的海棠树下挖了个坑,将小狗给埋了。

自此,他就变了个人。

变成了父皇和母后都希望的样子,高兴时不敢大笑,失落时不敢哭泣,因为身为太子就得喜怒不形于色,就得时时都是威风赫赫,让人敬畏。

“你要是不喜欢就算了!”

余丰宝伸手将东西夺了回来,谢承安心中所想,他自然不知道,只以为他沉默不语是因为嫌弃他所送的礼太过廉价。

“本宫很喜欢。”

谢承安将东西又拿了回去,然后戴在了脖子上。

余丰宝垂下眸子,长长的睫毛投下小片的阴影,“其实,你要是不喜欢也没关系的,等我以后做个更好的再送你。”

谢承安握着他的手,他这前半生收过无数的礼物,翡翠玛瑙,古董珍珠,各样的珍宝不计其数。

“你这些日子神神秘秘的躲在偏殿里就是为了给本宫准备这个礼物?”

余丰宝点头。

“奴才在家时跟着养父学过点木匠的活儿,可是学的不精……”为了雕的好看些,这么小的东西,他足足准备了半个来月,做坏的半成品都有十几个,连手都磨破了。

谢承安拉过他的手看了看,果然看见指腹上有着细细的伤痕,他低头在他的每一根手指上都亲了一遍。

“谢谢你,宝儿。”

余丰宝摇了摇头。

“不用客气,跟殿下送给我的大礼比起来,奴才这个简直太微不足道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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