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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 车衣(1 / 4)

6月初,夜晚的街道上。

程秋秋看着走过来的两个朋友,又看了看那边的银色汽车。

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,“文宁、东兵,你们刚刚在那边干嘛?我好像看到你们用脚踢车子了。”

刘文宁眉目疏朗道:“那车主特别傻逼,之前在咱们小区那边乱停车,还拿大灯晃我。”

周东兵耸耸肩,大喇喇道:“嘿嘿,刚好我路上不小心踩了泥坑,鞋底特别脏,就在上面蹭了蹭泥,也算是帮文宁出了口气。”

听到这话,程秋秋抿着嘴,微微蹙眉道:“这样是不是不太好?而且周围也有摄像头。”

“先不说车主那傻逼能不能发现,我们也就是蹭了蹭,轻轻踢了两脚。”周东兵满不在乎道:“那辆奔驰车的后翼子板是铁的,这种程度根本不会变形,随手一擦就干净了。就算划伤了一丁点车漆,也很难定损,难不成他还费劲巴拉的报警调监控啊?”

旁边的女键盘手茉莉拍了拍秋秋的肩膀,笑呵呵道:“行了QQ,多大点事儿,纠结这个干嘛?”

程秋秋“嗯”了声,不再说话。

刘文宁看着前方空旷的街道、满天繁星,迎着凉爽的晚风,突然“哇呜~”喊了一声。

把肩膀上的吉他解了下来,随性的拨动琴弦,边走边唱。

「BGM:再见我的爱 I wanna say goodbye

再见我的过去 I want a new life

再见我的眼泪跌倒和失败…」

周东兵和茉莉拍着手,打着节拍,跟着唱。

程秋秋的脸上也露出笑容,轻轻拍打双手,看着3位朋友。

刘文宁看着程秋秋精致立体的脸蛋,歌声越来越嘹亮,回荡在这条林荫道上。

这首歌是南征北战的《我的天空》,可以很好的表达他目前的心情。

夜晚楼下,拥抱的两人,银色的奔驰车,绚丽的流星雨大灯,小丑一般的自己。

自从那天开始,这副场景时不时就会出现在自己脑海里。

对于他来说,是个很难跨过的坎,也是一段屈辱的过去。

不过现在他对高梦婷也算是彻底死心了。

塞翁失马焉知非福。

他喜欢高梦婷,是喜欢她身上散发的文艺气息和理想主义,喜欢看她沐浴在阳光下读书,喜欢看她说托尔斯泰、歌德、矛盾时闪闪发光的眼睛。

不过这一切滤镜,在那天晚上后就消散了。

相比之下,程秋秋要更加满足自己对另一半的畅想。

她同样爱好读书,艺术生出身,绘画水平很高,会玩贝斯,会跳舞。

他们都喜欢音乐,热爱艺术。

而且程秋秋刚刚走入社会,身上还带着象牙塔女孩的懵懂。

尤其是自己弹唱民谣时,她眼里的专注和欣赏,像是烟一样让他着迷、上瘾。

他也相信,只要两人多接触一阵,感情会自然而然、水到渠成。

歌声渐渐停下。

刘文宁收好吉他,朝程秋秋笑道:“你今晚的表演真棒!心态也很稳,那手贝斯比排练的时候还要出色,感觉你这条件完全可以去闯一闯娱乐圈。”

茉莉抱着她的胳膊,“是啊,QQ,你这脸蛋身材唱功,完全不比那些偶像差,可以去试试选秀节目。”

程秋秋平静的摇摇头,“我只是喜欢音乐,就像我喜欢画画一样,真要让我去当歌手,肯定不行。”

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确实有些音乐天赋,但是又不够出众。

现在的她只想在本职工作上出彩起来,乐队和表演,更像是给自己生活中增加的彩蛋。

今天能鼓起勇气参加这個临时乐队的演出,也是真的想唱一唱苏渔的歌。

6月19日大学毕业典礼,而6月20日就是苏渔的演唱会。

不得不说很有缘分,多希望能亲眼看一看她啊!可惜她怎么都抢不到票。

她从初中就是苏渔的粉丝,当时的她还是Echo女团的主舞,唱功一绝。

因为太过优秀、漂亮,被队内同伴排挤、背刺。

她亲眼见证了对方跌入低谷,随后又乘风而起,成为国内的超级巨星,如今最负盛名的女歌手。

对苏渔的感情也从最开始的喜欢,到崇拜,到无法自拔。

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,或许喜欢一个明星久了,真的会越来越像对方。

她身边不少朋友,都说从她身上看到了苏渔的影子。

对于她来说,这是最值得开心的夸赞。

……

“谁啊这么缺德!车子在正经车位上停着,又没碍他的事!”站在旁边的徐晴上前仔细看了看,又气又心疼道:“这么新的车,真可恶!这绝对是故意的,踩了一脚泥,还在上面蹭了蹭,贱人一个!”

已经彻底把唐宋当做自己人的她,显得比车主本人还要着急。

代驾小哥看向唐宋,“老板,你要报警吗?应该不是使劲踹的,没有凹陷,因为贴了车衣,所以车漆都没损伤,不太好定责。”

他只是个代驾,自然想着尽快结束这一单,尽量不耽误自己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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